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下属机构欠债 公司负责还钱
北京律师网
2024-09-13 16:11:50
0次
娱乐公司把下属的经济实体承包给他人经营,经济实体欠钱不还,债权人把娱乐公司告上法庭,债权人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日前,顺义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乐园酒店为被告娱乐公司下属的非法人经济实体。2001年10月至2004年期间,乐园酒店由他人承包经营。2004年7月至同年12月,个体工商户赵某应乐园酒店的要求,陆续向乐园酒店供应酒水及其他物品,乐园酒店拖欠赵某货款1.7万余元一直未付。赵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娱乐公司立即给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娱乐公司辩称,我公司与原告之间没有买卖关系。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下属机构虽然在物质形态上具有自己的设施和办事机构,具有一定的营运资金,但在法律形态上仍是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下属机构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应对下属机构的债务负责。
乐园酒店作为娱乐公司的下属经济实体,是公司分支机构的一个具体形式,其在法律上属于娱乐公司的组成部分,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娱乐公司承担。乐园酒店被他人承包经营期间的债务,亦应由娱乐公司承担。娱乐公司与承包者之间的纠纷,可另行解决。
娱乐公司的辩解意见,法院没有采纳。
最后,法院判决娱乐公司给付原告赵某货款1.7万余元。(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