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驾驶超载货车 三车连撞两死一伤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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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8月23日9时50分许,被告人李某(男,31岁,山西省人,初中文化)超速驾驶超载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向北行至北京市昌平区110国道德胜口大桥处时,未确保安全,“解放”重型半挂牵引车前部与因前方堵车停车等候的张某驾驶的“起亚”牌轿车(内乘刘某、徐某)尾部相撞,轿车前部撞到前方郭某(男,44岁)驾驶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致张某(男,40岁)当场死亡,致刘某(男,80岁)、徐某(男,43岁)受伤,刘某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0年8月27日死亡。经昌平交通支队认定,被告人李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超速驾驶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6日9时30分,在昌平法院第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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