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客人上啤酒 店员打斗一人重伤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7:24
0次
2010年5月13日,被告人李峰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饭店内因给客人上何种价位啤酒的问题与同事高嘉琦(男,十七岁,另案处理)发生口角,二人被同事劝开后,高回到饭店员工宿舍。十六时许,李峰持刀走出祥兆楼饭店,在该饭店门口北侧约一百米处时适遇从员工宿舍返回饭店的高嘉琦及饭店老板王凯(男,三十二岁),其遂持刀向高左腰部捅扎一刀。造成高左侧开放性刀刺伤,左侧血气胸,膈肌、心包破裂,肝、肺裂伤,经鉴定为重伤。
11月23日10:00,在通州法院第14法庭公开审理该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