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受到讯问 起诉报案人赔偿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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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诉称,010年6月5日,被告肖某报案称原告王某抢劫被告的手机、金项链。后110出警,使原告在其全体领导和同事面前被押上警车,戴上手铐。警方对原告进行了12小时的讯问后,确认原告与抢劫案无关,并将原告释放。原告认为,此事对原告影响极大,周围同事亦对其指指点点,影响到日常饮食,甚至此事对原告成家造成恶劣影响。因此,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在其单位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8月5日上午10时,在庙城第8法庭开庭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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