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情绪激动 砸烂歌厅包房被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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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房山男子韩金龙(别名大春)酒后与朋友相约到歌厅娱乐,因心情郁闷加之酒后情绪不稳,在接通一通电话后猛将手机砸向歌厅包房电视。近日,房山法院受理了这起涉嫌寻衅滋事案。
公诉机关称:2010年1月13日晚上8点多,被告人韩金龙与朋友等人到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盛世豪情歌厅K111包房内唱歌、喝酒。次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韩金龙接到了家人打来的电话,因联想到自己生活和工作上有很多不顺心,借着酒后突然用自己的手机将包房内的海信牌等离子电视机砸坏,并将包房内的大理石茶几掀翻,茶几面及水杯等物被摔碎,后歌厅负责人报警,韩金龙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经鉴定,被损坏的海信牌等离子电视机、大理石茶几价值共计人民币七千九百六十二元。
6月3日10点30分,在房山法院1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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