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壮胆上路酿悲剧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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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王加在宣武区一家饭店当厨师。他家住在房山区的一个村子里,父母年纪较大,身体又大好,经常请医问药,花费不算小,儿子时常挂念他们。
2006年7月下旬的一天,王加接到父亲的电话,希望他回家一趟,顺便送些钱来。7月28日下午,王加休班,正好刚刚发了工资,他准备回家看看父母,并给他们带些钱。
王加聪明好学,许多事情一看就会。比如,骑摩托,开汽车,他都可以,但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也没有驾驶证。这天下午,他向好朋友王金借了一辆250型大排量没有牌号的两轮摩托车。说句实在的,过去,王加只骑过90型小排量的摩托车,还是在房山区行驶。对于这种250型大排量的摩托车,又是在市区里行驶,他还是第一次。
下午4点30分,王加正要出发,17岁的同乡王利知道了,就说要搭顺风车和他一切回家,王加就壮着胆子答应了。王加、王利都没有戴头盔,两个人连说带笑上路了。王加开着摩托,刚开始还算顺利,几次并道又超车,都如愿了。
他们很快驶入二环,以每小时80到90公里的速度在车流中行驶。当行驶到西二环主路天宁寺桥上最左侧道路拐弯处由南向北行驶时,王加踩着刹车踏板,右手捏着前刹车闸把,左手捏着离合器,忽然感到车后部抖了一下,然后摩托车就失去了平衡,自己也从车上摔了出去。
行驶在他后面的一辆出租车司机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同时看到左前方的道路隔离带处扬起一片灰尘,夹杂着一些碎片向他飞来,这位司机本能地踩刹车并向右打轮躲开。停车后,他看见摩托手和搭车人都倒在机动车道内,一动不动,搭车人头部流了很多血,脑浆都被摔出来了,已经死亡。摩托手倒在离死者东南方三四米处,过了大约五六分钟,他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抱着死者痛哭流涕。
宣武交通支队警察及时来到现场,通过勘查及调查,认定王加所驾车辆左侧与道路中心隔离带接触后摔倒,造成王加受伤,王利当场死亡,摩托车损坏。王加、王利都没有喝酒,但王加没有合法的驾驶资格。
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违规驶入二环主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王利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王金把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王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王金未成年,所以,他的法定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6年11月2日,宣武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加有期徒刑2年,赔偿未成年人王利的父母经济损失37.4万余元,车主王金的父母承担经济赔偿连带责任。(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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