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六百里外执行记
北京律师网
2024-10-11 17: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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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2点30分,我随门头沟法院执行官樊颖、书记员小李以及法警小于一起到河北丰宁,去执行一起300万元欠款纠纷案。案件执行前景如何,谁也说不清楚,每个人心里都好像压上了巨石。天公不作美,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遮天蔽日。行驶的车辆,纷纷驶入服务站躲避着风沙,我们仍然顶着风沙,向着目的地挺进。
案件回放
2000年4月,北京某工程贸易总公司法人刘亿(化名)通过朋友找到江西某电力(集团)公司,以开发金矿筹措资金为名,向电力公司借钱。考虑到投资的可行性和介绍人的关系,电力公司同意投资300万元与工贸公司合作建金银冶炼厂。两家公司约定,电力公司两年按10%和20%获得回报,三年后有权收回投资。
钱出了,人却找不到了,公司的注册地址也是假的。电力公司历时三年多次查找无果,工贸公司和刘亿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2003年,电力公司委托律师处理此事。接受委托后,代理人4次到京,4进丰宁,但一直没有找到刘亿,最后无奈起诉。
门头沟法院受理该案后,经传票传唤,工贸公司无人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后,判决工贸公司10日内返还300万。判决经过公告送达,过了上诉期,工贸公司仍没有动静,电力公司申请执行。
驱车数百里
执行官樊颖40多岁,性格开朗耿直,因工作出色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车上,樊颖介绍说:“工贸公司在丰宁有一个金矿,咱们这次去就是要把他们的矿查封了,防止他转移、变卖财产。”“要查封冻结的可是金矿啊,三个人够用吗?”樊颖自信地说:“不用那么多人。”
丰宁县城距离北京270公里,要冻结的金矿位于丰宁县黑山嘴镇,距离丰宁县城60多公里,多是山路。汽车驶过怀柔就进入了山区,赶路心切,司机把车开得很快,车上的人随着每一次弯道而东倒西晃。
驶出山路就进入了河北境内。风更大了,漫天黄沙铺天盖地地迎着车袭来,周围顿时暗了下去,浑暗的日头懒懒地挂在天上。面对此景,我更加担心,“要是这样的风沙进入矿区,能找到人吗?案件能顺利执结吗?”担心与紧张拧成了心结,缠绕在心间,挥之不去。
经过3个半小时的艰苦行车,终于抵达了丰宁县城。当晚夜宿丰宁宾馆,此时,风沙依然很大。
人难找
第二天早晨,风小了,雪却飘了起来,虽然稀稀落落,气温降了下来,觉得寒气逼人。8点10分,警车开进了丰宁国土资源局,目的是查封冻结工贸公司金矿的土地使用权。
国土局一片静寂。值班人员告诉樊颖,8点半上班,局长还没来,办理冻结手续要到一楼的业务科室。等到8点半,樊颖带着书记员和法警来到一楼的矿产管理股。工作人员看了看材料,手指门外说:“办这个手续要到地籍管理股。”
地籍管理股的房间开着门,却没有人。樊颖决定上楼再找局长。局长因公外出了。守在楼下的法院工作人员上楼,说:“地籍管理股来人了。”樊颖带人赶快下楼,几乎是冲到地籍管理股办公室。
“我们是来履行冻结手续的,希望你们配合法院执行,查封工贸公司对该矿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让他们再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明白了执行官的来意后,该工作人员将金矿土地审批手续拿出,据资料显示,该矿拥有84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樊颖随后向丰宁国土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和查封财产裁定书。
事难办
出了国土局,我们驱车来到丰宁建设局房产管理所。樊颖说:“在这里要冻结土地上面的建筑物等财产。”
向房管所的副所长说明了此行的目的后,该所副所长带着人查找金矿房产登记档案。10多分钟,副所长回来告诉樊颖,登记资料找不到,应该是在工作人员手上,该人在外面马上回来。在这名副所长不断联系中,30分钟过去了,工作人员终于露面。但他查找了自己管理的资料后,金矿的房产登记档案依然没有找到。
樊颖向该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和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要求房管所冻结风险公司的房产8.1万多平方米,同时告诉房管所,如果工贸公司转让房产必须经过法院同意。
樊颖刚说完,那名副所长就积极地表示,“那么大的资产,进入市场必须经过我们,只要这些材料进入到我们的档案,他们就跑不了。”
出了房产所,已经近12点了,出了门,樊颖对我说“与其它执行案件相比,这是比较顺利的。”
遇到老相识
顾不上吃饭,执行法官再次上路。赶往此行的最后一站:某金矿。
汽车沿丰宁到承德的公路行驶半个小时后,下了主路,在山谷中的乡间小路穿行,过了六七个村子,终于在一个山坳口停了下来。山坳内,十余幢楼房和厂房耸立,挖出的碎石遍布山坡。山坳口冷冷清清,金矿的大门不知哪去了,只剩下水泥门柱立在一旁,破旧的警卫室没有门窗,也看不到人影。看到此景,我心里顿时凉了半截,“里面要是没人了,案件可怎么办?”
警车进入矿区腹地,在一幢楼前停下,许多矿区的工人好像变魔术似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冒了出来,10多个人围了过来,我心里很紧张,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摄像机,随时准备记录发生的一切。樊颖泰然自若,与工人打了招呼,顺利找到了矿区的负责人。
矿区负责人康韧一见面就认出了樊颖,樊颖见到了旧识很兴奋,对我说“去年,执行另外一起欠款案,见过他们,当时他们挺配合的。”樊颖提到的“另一起案件”是2004年底,同样是这次的被执行人工贸公司,在另一起案件中欠债40多万,法院查到该公司在丰宁的金矿,是唯一的实业,也是唯一可以执行的财产,于是上门执行,该矿仍然在正常生产,只是转包给了康韧。樊颖给他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讲解了法律规定以及协助执行人的义务,要求康韧协助法院执行,将承包款交给法院。结果康韧每月按时把承包款汇给了法院。樊颖也算和康韧有一面之缘。
欠债我来还
听了樊颖的介绍,康韧显得有些顾虑。他告诉樊颖,自己承包金矿三年,今年年底到期,如果自己能够再承包,他可以配合法院把钱还上,“我明年初就可以给150万,年底可以再还150万,一年内还清欠款,这没问题。”康韧很自信,但他又说,明年刘亿要把金矿转包给别人。
“现在该矿已经查封,没经过法院同意,刘亿不能转包给任何人。”樊颖接过话。她又坚决地告诉康韧,由于前一次的良好合作,如果这次能配合法院执行,可以考虑把金矿交给康韧托管。康韧听后很高兴,一改开始的忧虑,笑着表示自己肯定配合法院执行。樊颖这时将法院的通知和判决等材料送达给了康韧。
据康韧介绍,他已经在这个矿上投资了上千万,当初有四个矿口采掘矿石,目前只剩一个矿口在挖掘,年收益300多万。前三年,他已经帮刘亿还过近400万的银行贷款。
“你知道刘亿现在在哪里吗?”樊颖问。“刘亿电话设了防火墙,他不熟的人打就是空号,他不接。”康韧说,他这些年都是与刘亿委托的赵某接触,他也不知道刘亿在哪儿。
樊颖当场让康韧联系赵某。电话打通后,樊颖告诉赵某,法院已经查封该矿,在年底与康韧解除合同后,不能再转让。如果刘亿依然不履行判决,将强制执行,到时候拍卖土地和房产。
樊颖又对康韧说:“可以继续经营到年底,但不能变卖、损坏或隐藏矿上资源,不能转给别人。”
手续办好后,樊颖进到矿口,向工人和几名负责人也说明了法院已经查封该矿。时间指向下午一点半,康韧要留法官吃饭,樊颖婉言谢绝。驱车返回。(编辑:吕英林)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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