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窝藏犯罪嫌疑人 四名亲属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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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5: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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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于198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获减刑后,于1994年7月被假释。他虽服刑多年,但不思悔改,认为这个社会对他不公平,总想找机会报复。
1996年3月,在连续几天的晚上,朱某推着独轮车,拉回洗衣机、席梦思床、枕头等物品。这是朱某在一家公司盗窃的财物。他的妻子穆玉芝感觉这些东西来路不明,也没有过问。几天后,妻子知道这些东西是丈夫偷来的,还知道了丈夫的其他罪行。
原来,一个月前的某日傍晚,朱某在公路上看见一位骑车的少女。见四周没人,他便心生歹意,骑车超过少女,借故让少女停车,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采用暴力、持刀威胁等手段,将少女挟持到路北的水泥桥下强暴了。少女记住了朱某那张脸,在事发后的十几天里,她又见到了朱某。少女了解到朱某的姓名、住址,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民警在凌晨4时到朱某家进行抓捕,朱某侥幸逃跑了。在民警依法进行搜查时,发现了他家中的赃物。经估价,朱某盗窃的赃物总价值1万余元。民警向穆玉芝讲明了朱某犯罪的情况,要求她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负案在逃的朱某。民警也将此情况告知了朱某的哥哥、嫂子、姐姐和姐夫。
2002年夏天的一个夜晚,外逃6年之久的朱某突然回到家中。在穆玉芝安排孩子和父亲见面后,朱某于第二天晚上再次逃走。不久,朱某回家住了下来。穆玉芝没有报案,帮助丈夫在家中隐藏起来。
8月下旬,朱某再次作案,持水果刀强暴了一位不满20岁的女青年,还抢走了女青年的10元钱。10月某日凌晨,警察在家中将朱某抓获。
公安机关得知,朱某的一位姐姐和朱某的一位哥哥及其妻子,在朱某外逃期间,不但知情不举,反而为朱某提供人民币1200元及衣物,向朱某提供公安机关追捕的情况,帮助朱某逃避法律的制裁。
2003年6月1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朱某被带到被告席上的同时,穆玉芝和朱某的哥哥、嫂子、姐姐等4人也站在了被告席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应对他所犯罪行依法数罪并罚,且朱某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再次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穆玉芝和朱某的哥哥、嫂子及姐姐在明知朱某负罪在逃的情况下,分别为他提供隐藏处所及财物,帮助他逃匿,均已构成窝藏罪;判处穆玉芝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朱某的哥哥和姐姐各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朱某的嫂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宣判后,穆玉芝啜泣不止,最后失声痛哭。她的嫂子和姐姐,也都悔恨不已。在知悉亲友犯罪的情况下,念及亲情,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结果害了他人又害了自己。(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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