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开办砂场引发纠纷 殴斗报复同进牢房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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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某村有一片荒滩,村民们常去挖砂,卖些零用钱。2001年4月,村委会与外村的李贽签订了承包荒滩开办砂场的合同,承包期6年,年承包费2万元。李贽的砂场开业后,仍有村民到荒滩挖砂,因此不断发生摩擦。一些村民认为村委会向外人出租砂场没有征得村民同意,承包合同无效。
2002年8月16日,部分村民用农用车将李贽砂场的出行道路堵住,阻止往外运砂。于是,李贽连续3天向张山营派出所报警,要求解决村民堵路,影响正常经营问题。派出所干警与村委会干部来到砂场后,村民们要求李贽修复挖坏的道路,并撤消李贽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派出所干警要求村民将砂场出行道路让开,民事纠纷应依法解决。
这些村民在派出所干警离开后,又堵住了砂场的出行道路。李贽给侄子打电话,让他找人殴打堵路的村民。李贽的侄子纠集10余人,买来镐把,乘车赶到砂场,殴打堵路的村民,致使二人左肱骨髁粉碎性骨折、右桡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均属轻伤(上限)。李贽知道打人后果严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从砂场跑回的村民迅速纠集了上百人,手持各种器械赶到砂场报复李贽等人。村民张克明,见自己的哥哥被打伤,又找不到李贽等人,就指使村民用石头砸坏窗玻璃、上房揭瓦、推倒房屋的墙壁,拆了砂场内的五间简易房。张克明又指使村民宗华用铲车将毁坏后的残墙推倒,致使房内的自行车、双人床、单人床、办公桌椅等物品被砸坏,造成房屋和物品损坏,价值人民币6590元。不久,张克明、宗华等人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刑事拘留。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贽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6个月不等,同时判令被告人李贽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3.5万多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克明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6个月不等,同时负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一起民事纠纷引发两宗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未了,双方各有数人同进牢房,其中的教训值得人们深思。(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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