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抚养子女十年 竟是他人骨肉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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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先生一段时间以来心里很烦,一块挥之不去的疑云堵在胸口。周围的朋友总说自己的一对儿女不像自己,他也多次在家悄悄审视前妻留下的这对龙凤胎,真的和自己没什么共同点。
前妻王某是会先生在青海支边时认识的,既可爱又能说会道,会先生动心了,不久就双双坠入情网。1992年,会先生想尽办法将王某调进了北京,在一所中学教书。5个月后,会先生也调回了北京。
两人于第二年结成连理。当年年底,王某生下一对龙凤胎,会先生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幸福之中。他没有推敲过为什么这对儿女来得如此迅速,经历了短短7个月就降临人世。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开始经常在外面应酬,带回别人送的衣服、化妆品等,最后发展到夜不归宿的地步,这引起了会先生的极度不满。1998年,当彼此发现都无法改变对方时,结婚刚刚5年的他们平静地达成了离婚协议。
与王某离婚后,会先生结识了现在的妻子。会先生本想自己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生活了,但周围流传的前妻的风言风语,深深地刺痛了会先生的自尊心。在朋友和现在的妻子的劝说下,会先生终于下了决心,他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市公安局刑侦处做了亲子鉴定。当他看到法医最后的结论:会先生不是这对儿女的生物学父亲,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里也不知是一种什么滋味。
更让会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因为抚养前妻王某留下的这对儿女,他和现在的妻子按规定不能有自己的孩子。离婚时法院判决他和前妻一人带一个孩子。后来前妻说她一个单身女人带着孩子生活,在北京又无亲无故,实在应付不了,会先生一时心软就把俩孩子都接过来了。他现在的妻子是个任劳任怨的女子,尽力当好“继母”这个并不好扮演的角色,两人都尽自己所能地关爱着孩子。
以前让会先生引以自豪的一对儿女,现在却怕人提起。会先生一纸诉状将前妻王某推上被告席,要求王某赔偿抚养子女10年的经济损失10.3万元、精神损失5万元、鉴定费4800元。
日前,通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龙凤胎由被告王某自行抚养;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赔偿原告会先生精神损失费3万元;被告给付原告鉴定费4800元。
法律已经要求王某进行相应的赔偿,但王某还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被告对会先生夫妻的伤害,是金钱所无法弥补的。(文中人系化名)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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