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相信“弟弟”被欺骗 当了“保人”被拘留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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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0岁的李英好心好意帮了“弟弟”的忙,做了“弟弟”购买轿车的合同担保人,但万万没想到的是不仅损失了3.6万元,还被法院司法拘留了。
李英经营着一家小杂货店,小店平时虽然算不上生意兴隆可也略有盈余。2000年,店里来了一个送货的小伙子杜华,比李英小一岁。杜华张口闭口地叫她大姐,李英看他又勤快嘴又甜,也就认了这个“弟弟”。
一天,杜华高兴地来找李英,说自己贷款买了辆夏利车,以后给大姐送货更方便了,李英也为“弟弟”高兴。正说着,杜华掏出一张“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递了过来,“大姐,我亲戚、朋友不多,您是我大姐也就不是外人,还请您帮个忙在合同上签个字当我的保人,钱我都交齐了,就差走个手续。”李英拿着合同端详了一会儿,也没看明白,心想反正兄弟有求于我不能不管,况且无非是签个字当个保人嘛!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接过“弟弟”手里的笔,在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几天后,杜华果然开来了一辆崭新的夏利车,他再也没有提起合同的事。
事隔两年,李英莫名其妙地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到了法庭才知道,杜华在交了购车首付款把车提走后,就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余下的购车款了,为此受到损失的某公司一纸诉状把购车人杜华和担保人李英一同告上了西城区法院。法庭上,杜华的理由很简单,因为经济困难,我没有钱。于是,在法院主持下,杜华与原告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2000年11月前归还公司欠款3.6万元。同时,法院认定担保人李英承担上述欠款的连带责任。李英愣了,一把拽住杜华生气地问:“兄弟,你不是说就签个字,没我什么事吗?”“大姐,字是您签的,担保人就是您,万一我还不上钱,怎么办法院也说了。”杜华说完就走了。
2001年4月,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某公司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杜华不但没有还贷款,反而连人也找不着了。法院传唤了李英要求她承担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偿还保险公司3.6万元。李英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不就是当了个担保人吗?不就是签个字吗?杜华买的车我都没碰一下,热心肠难道还要受罚?最终,李英因拒不履行法定职责被法院司法拘留。她的爱人替她交齐了3.6万元偿还给了公司。
直到被解除拘留的那天,李英总算明白了,法律是严肃的,自己的一片好心并不能替代自己对法律无知所导致的错误。(文中人系化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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