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杀人称患“精神病” 规避法律没有门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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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未遂)犯肖桂祥因不服法院生效判决,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2000年12月15日9时许,被告人肖桂祥的妻子栗某因听说肖桂祥与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就到李某的家中对其进行质问,二人由此发生口角并互殴。当日10时许,李某同男友苏某一起到肖桂祥家中找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后肖桂祥突然持菜刀砍苏某后背1刀,当李某劝阻时,肖桂祥又持刀朝李某的头部连砍数刀,将李某砍倒在地。李某倒地后,肖桂祥继续追砍苏某,但没有追到。返回后,他再次持刀朝已昏迷的李某头部连砍数刀,欲置其于死地,被返回家中的栗某制止而没有得逞。后肖桂祥将李某送至医院抢救。李某经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
门头沟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桂祥在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本应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解决矛盾,但其却采取过激手段,先持刀将被害人砍倒在地,后又欲置被害人于死地,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对其依法惩处。肖桂祥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杀人未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应比照既遂对其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肖桂祥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1年5月17日,肖桂祥以自己有精神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为由提起申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曾就此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过联系。因其不具备鉴定条件,法院于2001年4月12日将联系结果告知肖桂祥,肖桂祥当时表示放弃鉴定要求。
此次,肖桂祥又提出他在押期间连续四次犯病,要求作精神病鉴定。法院于2001年6月4日找肖桂祥谈话,向其讲明了判决的事实和法律根据,让他安心改造。
经过说服教育,肖桂祥自愿撤回了申诉,并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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