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因老宅起纠纷 姑侄亲情不再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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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晓芳生活在北京郊区某个小村子里,父亲、母亲还有姐妹三人生活在一起,一家人生活的其乐融融。后来,两个姐姐分别出嫁,就剩下她与父母一起生活。原本待出嫁之年,她就可以结婚生子去过自己的小日子。但一件事情的发生打乱了原本平静的生活。

            姐妹情深:二姐遭变故 小妹挑重担

  赵晓芳的二姐赵晓芬结婚一年后,便生下了儿子刘江。然而,在赵晓芬看似平淡幸福的生活背后却隐藏着痛苦。不堪痛苦的二姐,最终选择离婚,并带着刘江回到了娘家。因父母年事已高,赵晓芳便时常帮二姐带孩子。也许上天对二姐是不公平的,二姐回到娘家没几年就因病去世了。此后,照顾和抚养刘江的重担都落在了赵晓芳的身上。出于农村生活习俗的考虑,为了刘江不被别人笑话,也为了刘江能更好地生活,赵晓芳的父母决定刘江由姓刘改姓赵,与赵晓芳以姑侄相称。赵晓芳也多次表示:不把赵江抚养成人,她绝不嫁人。

  十几年如一日,赵晓芳不仅要照顾年迈的父母,还要负责抚养年少的赵江。日子过得虽然苦点、累点,但一家三代住在老宅,日子过得还是有滋有味,引得邻居们好生羡慕。

  时光飞逝,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年幼的赵江已长大成人。在姑姑赵晓芳的张罗下,赵江与邻村的姑娘李英组建了新的家庭。眼看着赵江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赵晓芳心想总算了完成了一桩心愿,也对得起自己去世的二姐。这才开始考虑自己的生活。后来,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赵晓芳与军人孙振刚结婚。

  之后,赵江经常去看望姑姑赵晓芳,以感谢当年的养育之恩。赵晓芳也经常回到娘家照看自己的老母亲。就这样,你来我往,一大家子人互相尊敬、互相帮助。

              “姑侄”情碎:打破亲情 对簿公堂

  “110吗?村里有人打架了,你们快来看看吧!”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的民警立刻出警来到村里。原来,赵晓芳与赵江因老宅问题产生了纠纷。赵江要把房子卖给同村的李明,而赵晓芳想要翻建老宅子,不同意赵江把老宅卖掉。双方因此争吵起来,言语激烈以致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民警到村里后,将双方劝开,让双方冷静处理事情,不要动手。赵晓芳曾经找过大队,要求大队帮忙解决老宅的事情,但最终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又一次不欢而散。后来,赵江不顾姑姑赵晓芳的反对仍将老宅卖给了李明。李明买了老宅进行翻建的时候,赵晓芳得知此事匆匆赶来制止李明。这一次冲突导致矛盾直线上升,要不是因为派出所民警的及时赶到,不知道最后的结果会是怎样。后赵晓芳一纸诉状将赵江和李明一同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赵江和李明签订的关于老宅的买卖合同无效。

  赵晓芳认为,老宅子是其父母生前建造,其中1间也是她本人翻建的。现在二位老人都去世了。老宅子应当属于父母留下的遗产。赵晓芳应当是老宅子的共同所有人。赵江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房屋卖给李明,不符合法律规定。赵晓芳还称,李明与村里多人存在这样交易,都是买没有人住的老宅子。赵晓芳认为,李明在明知老宅子有多个共有人的情况下,还与赵江签订购买老宅的合同,该行为属于恶意串通,应当确认二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赵江则认为,他才是老宅子的继承人,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就曾说过,要把老宅子留给他。所以他把老宅子卖了没有任何问题。李明则认为,赵江已经由刘改姓赵,且在赵家一直生活。村里人都认为老宅子属于赵江的,且李明已经将买卖房屋的钱款20万元支付给了赵江,老宅已经和赵家没有关系了。

             再难冰释前嫌:拒绝和解 矛盾升级

  法院为了真正解决案件,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多次在庭上和庭下给双方做工作,但效果甚微。相反,双方当事人多次恶语相加,毫无缓和的余地。经审理确定的事实为:老宅属于赵晓芳父母的遗产。李明从赵江处买来的房子为年久失修已经全部坍塌的房屋,且在同一日,李明还从本村其他村民处购买了一处房屋,且该两处房屋位置相邻。另外,李明通过案外人张某向赵江支付了购房款20万元。法院认为,其一,购买房屋是生活中的重大事情,李明作为购房人有义务在了解所购房屋所有权人的情况下审慎进行交易。李明作为本村村民,应当了解到老宅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情况;其二,赵江所卖的房屋为全部坍塌的房屋,李明却为此支付了20万元,该房屋价值与20万元不符。故法院认定,李明从赵江处购买房屋,名为买房实为买卖宅基地,即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法院据此作出判决,认定赵江和李明签订的关于老宅的买卖合同无效。

                 后语

  关于老宅的争议问题,法院最终给出了答案。判决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这场关于老宅的家庭纠纷持续了四五年之久,赵晓芳与赵江之间几十年的姑侄情分也因此慢慢淡漠直至消融。老赵一家从往日的一团和气让人艳羡,到今日令人唏嘘不已。究竟是什么导致的呢?是老宅吗?笔者认为老宅只不过是个导火索。是冷漠吗?想冷漠不会让人“剑拔弩张”。那究竟是什么呢?可能是对亲情的蔑视,可能是对金钱的渴望,也可能是对利益的追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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