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未领结婚证,办了婚礼也须返还彩礼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6: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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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和宋辉都是河南郑州人,两人在大学期间相恋,毕业后均在北京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唯一让人遗憾的是,两人的户口都没能落进北京。
2013年1月,相恋多年的李梅和宋辉在回家过年时将双方家长约到一起,提出了订婚的要求。毕竟同在异乡,有婚约在身,李梅和宋辉可以更加方便地彼此照顾。乐见其成的两家父母毫无异议,当下将订婚的日期定在了一个月后,想着趁孩子们还没回京,将订婚宴一起办了。2013年2月,李梅和宋辉的父母们邀请了各自的亲属,摆了十余桌酒席,为李梅和宋辉举办了订婚宴。宴请期间,宋辉的父亲作为东家,对前来参加的亲属表达谢意之余,同时宣布了李梅和宋辉的结婚日期为2013年5月2日。
回京之后,作为未婚夫妇,为了节约生活成本,李梅和宋辉同居了。按照老家的风俗,婚前男方家要向女方家支付彩礼,所以当李梅向宋辉提出索要彩礼的要求时,宋辉毫无意外地应了下来,并按照李梅的要求,将16万元彩礼钱打进了李梅的银行账户,随后,李梅将收到的彩礼钱转交给了自家父母。
2013年5月2日,李梅与宋辉在河南老家举办了婚礼。两人本计划借着婚假在河南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恰巧此时宋辉作为单位推荐的引进人才正在办理落户北京的手续,两人遂想等宋辉落户一事办理完毕之后再领取结婚证。修完婚假之后,李梅和宋辉回到了北京,以夫妻身份宴请了两边随礼的同事,并满怀信心地开始了两人的婚后生活。
尽管之前有了同居的经验,但婚后的李梅和宋辉仍旧矛盾不断。之前碍于未婚的身份,李梅并不太过问宋辉的财务状况,两人的生活开销也是各自主动负担,但举办婚礼之后,李梅觉得既然是夫妻,钱就应该放到一起统筹规划,自己也应像其他的妻子一样管理丈夫的收入和支出。然而宋辉对此却不以为然,宋辉每月收入过万,他觉得自己每月只要支付李梅两千月的生活费用即可,其余的收入应该由自己任意支配。对宋辉的这套理论李梅颇感心酸,觉得自己简直成了宋辉的低价保姆,为此吵闹不断。而婚前温柔体贴的李梅也因此成了宋辉眼中唯利是图的女人,为了捍卫权利,宋辉对李梅的吵闹毫不退让。
持续争吵的结果是最终消耗了两人仅有了耐心,李梅和宋辉从一对人人羡慕的眷侣变成了彼此相看两厌的仇人。面对近乎吝啬的丈夫,李梅唯一庆幸的是两人没有孩子,而且并未领取结婚证。2013年8月13日,在又一次的争吵之后,李梅给去上班的宋辉留下了一封分手信,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搬到了朋友家。“没有金钱上的掺乎,连分手的省了不少事!”面对自己简单的行李,李梅心酸地想。
看到李梅的分手信,宋辉心里涌上的解脱感竟多过难过,毕竟谁也不愿意未来的生活一直伴随着火热的争吵。和父母交代完自己和李梅状况之后,宋辉一家人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既然婚姻破裂了,那么彩礼就应该要回来。李梅接到宋辉的电话时以为对方是来请求自己原谅的,却没想到宋辉是来讨要彩礼的。气愤的李梅不仅厉声拒绝了宋辉“返还彩礼”的要求,还对宋辉一阵痛骂,并摔了电话。见李梅态度坚决,已经疲倦吵架的宋辉直接将李梅告上了法院,并以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李梅返还16万元的彩礼。
庭审中,李梅并不同意宋辉的诉讼请求。李梅认为,两人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自己与宋辉在河南和北京分别办了两场婚宴,除了一纸结婚证,两人与夫妻无异,并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是因为情况特殊,而不是没有想要去领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梅和宋辉虽然有婚约,并举办了结婚典礼,但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虽然之后李梅与宋辉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其性质在法律上却属于同居关系,故最终判决李梅返还宋辉彩礼钱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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