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薛应军)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切实监督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统一正确实施。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服务场所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机关诉浙江G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8件,其中有4件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违法主体积极整改,激活行政执法效能,把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特点,又体现了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公益损害责任,通过提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诉求,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注重溯源治理,推动解决行业、领域、系统内普遍性和根源性问题等特点。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全国检察机关2022年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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