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黄金酒后不适 八名被告被诉赔偿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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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王某诉称,2009年11月11日,自己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大型超市花328元购买了无锡某药业公司和上海某生物科技公司委托四川某保健酒公司生产的“黄金牌万圣酒”礼盒装一瓶,饮用该产品后出现过度兴奋、夜不能寐等症状,于是求助王海热线帮助维权,经王海热线调查取证,发现八被告存在且不限于以下欺诈行为:无锡某药业公司、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审核许可的网站广告和宣传册广告中宣传其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对六味药材功效任意夸大或虚构,未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等,四名品酒师对“饮之大补”之功效宣传为虚假广告宣传,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等,王某将商家门头沟某大型超市、无锡某药业公司、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在宣传册上广告给予高度评价的四位知名品酒师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八个被告共同赔礼道歉,并双倍赔偿人民币656元。
1月27日14时,门头沟法院东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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