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后团伙电话诈骗 七十余人“上钩”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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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至7月,被告人赵伟在通州区某地其经营的北京世达景苑商贸有限公司内,招募业务员,在主管陆飞(另案处理)的协助下,对业务员进行培训,指使被告人陈胜琴、景丽娟、李烨等人按照制定的话术单,给云南、西藏等地的被害人打电话,冒充中视购物市场调研部工作人员,谎称被抽中可以免费获赠价值人民币五千六百余元的雷达牌手表,并用廉价手表冒充雷达牌手表,骗取70余名被害人交纳“海关税”或“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三万三千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伟、陈胜琴、景丽娟、李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6日上午9时,在通州法院第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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