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承诺10%利息 谎称军属诈骗28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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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屠某谎称自己系离休军人子女,并称自己的丈夫孩子均在美国。屠某使用虚假姓名“宁小平”,虚构亲友投资汽配公司等生意需要借款的事由,并许诺高额利息,于2006年1月、2008年8月、2008年12月,在北京市东城区蒋宅口工商银行等地,先后三次骗得被害人张某钱款共计人民币28万元。其间为了掩盖诈骗犯罪事实,屠向被害人张某支付所谓的利息款共计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屠某后被查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屠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23日9时50分,在东城法院第16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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