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村民决议 村委会起诉四村民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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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某村委诉称,密云县穆家峪镇某村是朝河沿岸的一个小村庄,朝河水就从村内通过。2009年1月,某村委会为了保证汛期洪水正常排出,确保全体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对村里的排洪河道进行治理。为了不影响正常施工,村委会向全体村民发出通告,告知村民在河道两侧及中间私搭乱建、花草树木等障碍物在15天内清除干净。
通知发出后,绝大多数村民都主动配合了村里的工作,积极清除了河道内堆置的障碍物。但王某等4名村民拒不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干部虽经多次说服教育,但均未果。为此,某村委会一纸诉状将王某等4位村民诉至密云法院,要求判令四人将堵在排洪河道两侧及河道中间的障碍物清除干净。
7月23日9时30分,在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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