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夫妻今离婚 分割财产要差价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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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贾某诉称,贾某与高某拥有房屋二套,在离婚时双方约定各分的一套。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高某得到面积较多一套房屋,但需支付贾某房屋差价补偿款60万元,并分两次履行。同日,高某为贾某书写欠条一份,载明高某在办理离婚之日起6个月内将房屋差价30万元交纳给贾某。但至今高某未执行,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房屋差价30万元及利息,并在3个月内支付全部金额。
7月16日8时30分,在大兴法院黄村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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