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赡养妯娌起纷争 惹出伤病对簿公堂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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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诉称,2008年3月26日下午,因婆婆郑某起诉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张女士、毛女士两妯娌分别作为两儿子的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出庭应诉。因言语不合,毛女士对张女士加以辱骂指责,随后张女士头晕手麻。审判人员及时将张女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脑出血。
张女士认为其伤病系由嫂子辱骂拉扯所致,故起诉要求嫂子毛女士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四万余元。
6月30日上午9点30分,在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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