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宅基地建房屋 产权归属惹争议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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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诉称,其与被告系父子关系。1988年,经张父申请,行政机关批给张父一块宅基地,张父遂在该宅基地上建房五间。2001年,张某长大成人,见老屋破旧不堪,遂以自己名义向镇政府申请翻建老屋。获得批准后,张某共出资三万元,将老屋翻建。2007年,张某结婚,因上述五间房屋的归属问题与张父产生分歧,故将其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归张某所有。
6月23日上午9点,在密云法院太师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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