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卡积分返礼 消费者求兑遭拒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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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女士诉称, 2009年在某综合超市处办理了水晶卡,超市承诺持有水晶卡的顾客在北京市的各门店进行消费的积分可积分返礼,累计积分达5000分开始享有领取不同金额礼券卡的资格。现原告的水晶卡积分已达到领取礼券卡的要求,其中可领取的最高额的礼券卡为价值13500元的礼券卡,但原告多次到被告处要求兑换积分均遭到被告的拒绝。原告认为,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兑换礼券卡,被告无故拒绝兑换显属违约,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6月12日,在西城法院五层3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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