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酒后摔成高位截瘫 单位被指未尽义务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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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诉称,2007年12月29日,他接到所在单位北京华丽达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前往蟹老宋香锅酒楼亚运村店聚餐。聚餐菜品由单位安排,其中含有酒水。因饮酒过量,导致王先生在酒店内及酒店外两次跌倒,造成颈椎骨第六节脱位,经诊断确诊为高位截瘫,目前仍未康复。
王先生认为,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及先行为引起后义务的原则,单位作为此次员工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对聚餐的员工尽到合理的注意及照顾义务。单位未尽到上述义务造成王先生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此王先生曾找到单位赔偿,但被单位拒绝。于是,王先生将北京华丽达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损失总额的30%赔偿112570.71元。
6月4日上午10时20分,在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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