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驾证过期保险公司拒赔 司机诉未行告知义务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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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某出租公司诉称,2008年5月,原告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该投保车辆于2009年2月7日发生追尾事故,经处理,负全责。事后原告向被告索赔,但被告以“双方签订的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使证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为由拒绝赔偿。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18284.01元。
6月4日上午10点,在西城法院23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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