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老板不知情 饭店被拆了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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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女士诉称,2005年8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租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后被告拒不出具房产证明,致使原告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和防疫证明,更无法正常经营。后遇拆迁,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将原告的饭店强行拆除,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营损失32万元,要求被告退还原告租金16000元,要求被告赔偿店内损失15万元及空调费、搬家费、电话移机、电视费共计2745元。
本案将于2009年6月2日上午8:40在西城法院第53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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