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收钱却不履行合同 培训公司被诉退款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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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福建佳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4月1日,原告与被告北京超凡经典技术培训中心签署培训协议,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员工进行职称培训,全部培训费用为923000元,原告已向被告支付了601000元。但是,被告一直没有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展开培训。且原告发现,被告既没有相关的培训计划,也不具备相关培训的师资力量和培训场所等,被告根本没有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任何能力。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故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培训协议,返还全部已交纳的培训费用。
6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通州法院第3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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