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证券公司拒返资金 被吊销执照公司起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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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科艺公司诉称,1997年1月29日,原告在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开设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2002年3月4日,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安门南街证券营业部继承了上述证券营业部的全部证券经纪业务及相关权利义务。2002年5月31日,原告在此换开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2006年1月,武汉证券广安门营业部被广发证券收购,成为被告的分支机构。因此原告委托的业务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被广发证券广安门南街营业部托管。后原告法定代表人重病,公司未及时年检于2005年10月14日被北京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2007年3月13日,原告为清算财产,卖掉广发证券广安门南街营业部托管账户内的全部股票,账户内共有资金1610614.35元。但当原告要求广发证券为其办理证券账户清户手续提转全部资金时,却遭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返还其证券账户的全部资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5月21日9时,在宣武法院第31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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