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保姆家中盗窃购物卡 编造余额商场变卖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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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于2009年2月16日,在本市东城区某楼某号,利用在此做保姆的有利条件,趁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盗窃百盛购物提货卡1张(卡内提货余额为人民币2000元)、资和信购物提货卡5张(卡内提货余额均为0)及消费记录单5张。后于当日11时许,在百盛购物中心以1张百盛购物提货卡内有提货余额人民币2000元的事实为诱饵,明知5张资和信购物提货卡内无余额,却虚构上述5张卡内有余额人民币5000元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于某现金人民币4500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将于5月21日上午9时,在西城法院第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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