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见习司机出事故 雇主被索八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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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的王进(化名)诉称:2007年12月6日9时30分,孟康(化名)驾驶朱克(化名)的大货车在房山区河北镇附近发生侧翻,自己作为乘员受伤。伤情经诊断为:左锁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外踝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朱克为王进支付了六千元医疗费后,对于其他的损失拒绝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朱克赔偿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八万余元。
此案将于2009年5月14日13点40分,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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