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虚构保险公司网站 私印保单诈骗10余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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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杨成、曹宏成于2008年5月至10月间,在互联网上虚构申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散布虚假信息,私自印制申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卡。后以“张华舵”名义多次将私自印制的申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共计八万余份卖与被害人林某某(男,三十五岁,台湾省人),得赃款十万余元。现申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已通过林某某流向社会。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成、曹宏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5月12日上午9时,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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