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低价售样机”钓买主 “加钱卖贵品”欺顾客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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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某诉称,今年2月,其到某电子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看中一款惠普样机,并当场交付5200元购买了该电脑。售货员却告知赖某购买该电脑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不能使用。随后售货员向赖某推荐价格为6500元的另一款电脑并保证配置好于购买的那台样品机。赖某想换另一款电脑,遭到拒绝,不得已他只好又加1300元购买。后经询问惠普公司,赖某发现所购买的电脑是2008年5月出厂的旧电脑。赖某多次与电子公司交涉,对方均不予理睬,声称不退货不换货,也不能退款。
赖某认为,电子公司采用以样品机做幌子引诱顾客先付费,后又引诱顾客购买价格较贵的电脑,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赖谋诉至法院,要求电子公司双倍返还货款1.3万元。
4月16日9时15分,在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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