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骑自行车遭汽车撞 坐救护车又遇车祸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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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残疾人李某诉称,2008年3月22日6时45分,李某骑自行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被张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李某被抬到某红十字会急救中心所有的紧急抢救车上,不料该急救车驾驶员郭某于7时25分在行驶中撞在某村的指示牌上,两起事故造成李某严重受伤。医院诊断为:李某右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右膝骨关节炎,右肩部软组织挫伤,急性闭合性中型颅脑损伤,左耳撕裂伤,尿道挫伤,泌尿系感染,急性肠炎,双眼复视。出事后,李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常人护理,丧失了劳动能力,因某财产保险公司系张某车辆的投保公司,另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系某红十字会急救中心车辆的投保公司。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红十字会急救中心、两家保险公司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5.6万余元。
4月1日14时,在大兴法院榆垡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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