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丧夫儿媳欲再婚 愿将住房先析产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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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诉称,2008年10月13日,丈夫王某因病去世,留下14岁的儿子。韩某和王某刚结婚的时候,住的是韩某的婆婆耿某的公房。2002年4月,此院落拆迁,折价款10万元。韩某和王某夫妻出资12万元,购买楼房一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耿某的名字。王某去世后,韩某想再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楼房进行析产,房子归婆婆所有,由婆婆给付韩某房屋折价款8万元。
3月10日9时30分,在密云法院第28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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