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前日修完车 次日出车祸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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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诉称,2008年12月6日,董某因自家农用三轮车出现问题到平谷某农机修理部修车。当时对车的方向盘、拉杆丝和刹车制动系统进行了修理。修完后的第二天,董某驾驶该车和妻子一起去地里拉沙土,在行进到一上坡路时,车突然下滑,董某立即踩刹车,可刹车一点儿也不管用。失去控制的三轮车将走在后面的董某之妻撞伤。为此,董某支付了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共3.4万余元。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农机修理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月6日9时,在平谷法院第1中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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