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问题新手机退货竟遭拒 “‘换汤不换药’换机有玄虚”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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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诉称,2008年4月,其在某手机专营店购买手机一部,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手机频频出现故障,先后返修3次,杜某向手机商提出退货,但被拒绝,并被告知可以更换新手机一部。杜某勉强同意。但是当商家把更换来的“新手机”交给杜某之后,杜某发现,所谓“新手机”竟然还是自己以前用的故障手机,只不过换了几个零部件。杜某诉至法院,要求手机商返还购买手机花费的700余元。
3月3日8时30分,在门头沟法院第9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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