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过街被撞医5万 公堂讨偿次责车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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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诉称,2007年4月15日0时50分,其下夜班途经东南池子路口处,步行过马路时,被田先生驾驶的轿车撞倒,造成多处骨折。经过及时抢救和两次手术,其基本得到恢复,但仍不能进行体力劳动。交管部门认定,杨某应承担60%的责任。田先生应承担40%的责任。杨某为治病花去医疗费等近5万元,田先生应负担近2万元。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田先生赔偿近2万元。
2月18日10时30分,在东城法院第23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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