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劳动关系到期终止 分毫必争索要薪酬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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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等五人诉称,自1999年起,她们到某服装公司上班。2002年7月,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员工需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状态。2008年6月,服装公司与周女士等人到期终止了劳动关系。周女士等人将服装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服装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每天早上、中午均提前5分钟上班的加班费共4800元,及在公司兼任工会会计的工资6000元。
12月12日8时,在密云法院第3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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