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证券员工畏责自杀 证券公司被讨千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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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诉称,其在某证券公司开设了股票交易帐户,采取向公司员工下达指令,由员工进行买卖股票的操作方式进行股票交易。但该员工为了赚取佣金提成,从2007年起至今,在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大笔的对敲交易,致使李先生损失近千万元。
李先生认为,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应依其职责,按照客户的交易指令买卖股票,但由于其本身的贪欲及公司的监管缺失,致使员工为牟求巨额交易手续费佣金而大肆利用客户资金翻炒股票,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因该员工畏责自杀,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证券公司赔偿经济损失998万余元。
12月3日9时,在西城法院第21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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