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新购手机竟“自动上网” 无奈机主状告国美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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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诉称,2008年6月29日,她在国美电器房山店购得三星超薄手机一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开机3分钟左右手机背部上半部明显发烫,铃声小严重影响接听,手机待机时间极短。李女士平时很少使用手机接打电话,8月10日,她却突然发现手机卡话费仅余10元,7月初时还余200元。接下来的两天里在没打电话情况下观察,发现话费余额为零。通过电讯查询,从李女士购得该手机之日起,手机一直在上网,间隔最短的3分钟,且每次几乎都是0.15元/分。李曾两次到维修点中心咨询,检测结果显示手机没有问题。
经多次交涉,三星技术人员才承认手机存在自动上网的故障。双方无法协商。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国美电器退货并返还手机价款1605元,赔偿其它损失1000余元。
11月14日9时15分,在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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