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高尔夫球击中奔驰 球场遭索一万四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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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称,2008年9月29日9时,其驾驶奔驰车前往某高尔夫球场打球,在球场车场管理员指挥引导下,李某将车停放在球场停车场。下午15时30分,李某打完球后,发现奔驰车右前门车把手上方凹陷。在李先生找来球场经理共同查看车辆受损情况时,李某车辆的顶部天窗再次被其他客人打的高尔夫球击中,造成顶部天窗整体破碎。
李某表示,高尔夫球场第18洞,客人打出正常的右曲球,会直接威胁到会所区域的人员及物品安全,应该在该区域内架设安全防护网,但球场未进行安全防护,导致车辆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高尔夫球场辩称,球场未上高尔夫运动商业保险,只同意以球会年度会员卡(价值约2万元)或日后打球优惠的形式对李先生进行赔偿,不同意赔付受损现金。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高尔夫球场赔偿1.4万余元,完善经营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
11月10日9时,在通州法院?t县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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