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租得歌厅无执照 承租人诉解合同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1: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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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称,2007年12月初,A宾馆经理苗某找到宾馆职工王某,提议将宾馆的歌舞厅租给王某。苗某与王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并收取了王某3万元租金。2008年2月,歌舞厅装修完准备营业时,王某找到苗某要营业执照,发现A宾馆没有经营娱乐业的执照。4月至6月,该歌舞厅因举行了几次内部人员的聚会,被公安部门查封。王某认为,苗某将非法经营的歌舞厅租给自己属于非法行为,双方所签署的承包协议应属无效协议,便要求苗某返还租金。苗某不同意返还,还一口咬定,王某需继续经营歌舞厅,否则要王某承担违约责任。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租金,解除合同。
10月9日9时,在门头沟法院第13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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