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内容及计算
北京律师网
2024-09-09 15: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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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理解为一种工资性的劳动收入,也就是说,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出劳动所得的各项报酬。而不能仅仅理解为以工资、奖金名义发放的收入。除此之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红利、红包、津贴、互助金、餐补、服装费也应视为工资性收入。
具体计算公式:工资、奖金收入=工资+奖金+红包+红利+津贴+互助金+餐补+服装费+其他工资性的劳动收入。
例如:夫妻双方,丈夫为某公司高级主管,妻子无业在家。婚姻存续时间为一年。在这一年中,丈夫年薪30万,年终红利10万,车补15万,那么这一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收入为:30万+10万+15万=55万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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