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晓娜)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坚守初心使命,弘扬英模精神,向全社会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潘东升,男,汉族,福建平潭人,1964年9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一级巡视员。2021年9月25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7岁。10月14日,福建省委追授潘东升同志为“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
通知指出,潘东升同志从警37年如一日,用生命践行了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铮铮誓言,以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担当奉献的敬业精神、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率先垂范的表率作用,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组织的肯定、干警的赞誉、群众的口碑。潘东升同志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是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为人民公安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榜样典范,是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
通知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学习潘东升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夯实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要学习潘东升同志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公仆情怀,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学习潘东升同志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水平;要学习潘东升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严守纪律规矩的底线红线。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宣传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的鲜活教材,鼓舞和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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