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需要哪些法治保障?11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在京举行。
11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在京举行。摄影 戎珊
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大法官沙姆斯·马里夫说,国际经贸规则的创新完善是各经济体取得平等获益机会的先决条件之一。互利的贸易伙伴关系建立在对话、透明和互相尊重基础上,需要通过协调贸易投资规则与法规,在整个地区建立更加统一和可预测的法律体系,为公平、健康贸易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首席法律官何塞·法里亚称赞中国提出多式联运单证提案,认为该提案对世界贸易,特别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具有相当大的实际意义,表示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文书的草拟工作。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推进,各国对凝聚法治共识、增进法治互信、深化法治合作的呼声日益强烈。
柬埔寨国务大臣昂翁·瓦塔纳表示,中柬两国自由贸易协定使柬埔寨获益巨大。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国际法治合作将为解决各方可能遇到的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非洲统一商法组织常任秘书长埃马纽埃尔·达兰科姆说,法治对话与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之一,要通过法律对话加强“一带一路”经济和社会建设,确保高效发展,保证地区和平。
在当今时代,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给各国执法、司法机构带来许多新挑战。对此,与会代表各抒己见。
巴西总检察长奥古斯托·阿拉斯表示,必须确保个人资料的法律保护与刑事诉讼之间的合理平衡。关于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应成为公诉机关合法获取信息进行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的障碍。
泰国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院长瓦拉乌·塔瓦钦认为,电子诉讼程序可能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新的常规诉讼程序。应尽快立法明确相关规则原则,设定适当时间表,循序渐进推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说,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所涉法律问题的研讨和交流,有助于完善全球经济治理规则,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期待各方集思广益,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完善全球经济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俞建华认为,要以开放为导向,弘扬共商共建共享治理理念,以政策沟通为途径,凝聚规则发展共识,以现有规则为依托,助力国际经贸规则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倡议,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筑牢“一带一路”法治根基,建设新型国际司法合作平台,开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司法交流合作新局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万春倡议,各国强化司法合作,共同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以更优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各国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论坛发布了《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北京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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