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翟翔、熊丰)记者6日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获悉,2021年,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月均刑事发案数400余起,较2020年下降近40%,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形势发生明显变化。
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曾急剧衰退,多种鱼类难觅踪迹,引来多方重视。2020年6月,公安部开展以打击涉渔犯罪为主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即“长江禁渔”行动,为期三年。
20年未见的鳤鱼再现洞庭湖、长江泰州段资源检测一网捕获120多条刀鱼、“微笑天使”长江江豚在长江中下游频频现身……这些可喜的现象传递出“长江禁渔”行动取得实际成效的讯号。
令行禁止,应出重拳。“长江禁渔”行动举报中心实行7×24小时运转机制,第一时间部署核查每一条涉渔举报线索并及时向举报群众反馈;在江鲜消费旺盛时间节点对沿江重点区域实地暗访;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部署沿江和长航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0万余人次……
“长江禁渔”行动开展以来,针对长江流域线长面广、涉渔犯罪隐蔽性强等情况,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目前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万余起,打掉犯罪团伙900余个,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70余起重点案件全部告破。“长江禁渔”行动不断走深走实。
“在长江大保护的背景下,长江禁渔保护的不只是鱼,更重要的是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这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长江禁渔”行动主要通过打击震慑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捕”,通过综合整治让违法犯罪分子“不能捕”,通过宣传引导在社会上广泛形成“不想捕”的氛围,为长江十年禁渔赢得治本时间。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下一篇: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