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薛应军)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乡村振兴局以“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为主题联合发布10个典型案例。
这10个案例分别是:广西谢某华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山西毋某法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浙江金某燕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福建林某果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江苏刘某、刘某格国家司法救助案,云南陈某鑫国家司法救助案,上海徐某杰、徐某清国家司法救助案,广东张某英、罗某飞国家司法救助案,河北安某小等21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江西陈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此次联合发布的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突出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依托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的救助协作机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积极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进行综合帮扶的特点。从救助线索来源看,既有乡村振兴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也有检察机关、乡村振兴部门联合排查发现的救助线索。从救助所处的检察环节看,既有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环节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救助程序,也有在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中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救助程序。
据了解,检察机关近年来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数从2018年的1.3万余件上升到2021年的3.8万余件,发放救助金额从2018的1.9亿余元上升到2021年的6.1亿余元,并在2020年首次实现了消灭司法救助空白院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