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哪些情形需要重新鉴定
北京律师网
2024-09-09 16: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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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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