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定金与押金的区别
北京律师网
2024-09-10 11:09:56
0次
定金与押金虽同属于金钱担保,但它们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第一,定金具有预先给付的特点,定金的交付要么在合同订立时,要么在合同履行前。押金不是预付,与履行主合同同时;第二,担保对象不同,定金担保的对象是主合同主给付,押金担保的对象是合同中的从给付;第三,定金的数额低于合同标的额,且不超过法定的比例,押金的数额往往高于或等于被担保的债权额;第四,定金具有一方违约时定金丧失或双倍返还的效力,押金没有此种效力。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