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不要儿子赡养要保姆照顾 八旬老汉诉儿子分摊保姆费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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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让儿子对自己进行赡养,一门心思想着要雇佣保姆来照顾自己的生活,八旬老汉将六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六个儿子分摊自己雇保姆的费用。近日,通州法院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作出判决。
朱老汉今年八十五岁,与老伴共育有七个儿子,均已经成家立业。其中大儿子定居加拿大,三儿子因为患病已经去世。朱老汉自老伴儿去世后就自己一个人居住在三儿子生前所建造的房屋中。随着自己年岁渐长,一个人生活已经力不从心,所以五个儿子商量每人一个月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并负担老人的医药费。朱老汉觉得很孤独,儿子除了给自己送饭其他时间也不与自己交流,自己年龄大了一个人生活总是害怕出现意外情况。于是想让五个儿子出钱,自己顾保姆来照顾自己的生活。但是儿子们不同意,所以朱老汉便将他们全部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分担自己雇保姆的费用。
法院将五个儿子全部传唤到法院,与朱老汉面对面进行了一次调解。五个儿子均表示同意轮流照顾朱老汉,负担其生活费用和医药费,但是不同意负担父亲雇保姆的费用。他们认为有这么多儿女,父亲根本没有必要去找保姆照顾自己,而且保姆也不一定能够尽心尽力去照顾老父亲。法院进行了一下午的调解工作,朱老汉仍然坚持要找保姆,如果儿子不负担保姆费的话,他就把住的房子卖了带着保姆租房住。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互不妥协。
最终,通州法院作出判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结合朱老汉的经济收入水平,五个儿子的生活水平、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为一百五十元,于每月二十日之前给付。鉴于朱老汉患有心脏病且年事已高,平时需要照顾,故本院判令五个儿子以两个月为一周期轮流到朱老汉的住处照顾朱老汉的生活起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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